【用戶】寶兒(活出自己的精彩)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1-1 條 本法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左列擔保品: 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核准上市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其計值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二、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三、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四、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