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犯罪者將不法所得之現金或資產滲透進入的金融體系,係指下列何者之洗錢階段?
(A)法規套利(arbitrage)
(B)整合(integration)
(C)處置(placement)
(D)多層化(layering)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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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inderellaaa】評論

處置?犯罪者將非法所得滲入合法金融體系,...

Yuki】評論

洗錢三階段:1.處置:為了將非法資金滲入...

DanielH】評論

關於犯罪者將不法所得洗白的行為,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1.處置(化整為零):此部分為最初階段,目的為將非法所得滲入合法金融體系,且為避免引人注目,常將相關金流以小金額或以低於通報之標準,分拆多筆進行交易,或以現金走私方式跨境移轉至海外。2.分層化(層層掩飾):犯罪者將資金滲入合法之體系後,將該筆資金透過多重兌換或移轉,以滿足模糊資金來源及性質,目的為掩飾或隱匿洗錢,通常以透過金融機構投資有價證券、金融商品或人壽保險等,或取得不同國家之帳戶,進行多筆跨境匯款(於AML觀念較差或有缺失的國家最為有效),甚至製造假交易或偽造發票等名目,以支付貨款名目目匯至海外。3.整合:將已經多次洗白且且看似合法之資金,化整為零,重新進入合法之經濟體系,通常此階段會將資金投入不動產、購買珠寶及奢持品或投入新創事業及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