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為協助原住民取得其祖先遺留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依照「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規定,其土地使用應在何時之前?
(A) 80 年 1 月 1 日
(B) 87 年 7 月 1 日
(C) 77 年 2 月 1 日
(D) 88 年 9 月 21 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0691
統計:A(60),B(71),C(374),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保留地

用户評論

【用戶】Peter Ja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19880201

【用戶】珍會聊天,快點練習!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三、原住民於七十七年二月一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  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  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劃編為原住民保留  地。   前項申請劃編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土地不  得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一)依土地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但原住民  申請經公產管理機關同意配合提供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者、已奉核定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者,不在此  限。 (二)依水利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屬於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    之土地。   第一項土地使用因下列情形之一而中斷者,亦得劃編  為原住民保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