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幼托整合後,幼兒園人數達多少幼兒,應置專任護理人員?
(A)61 人以上
(B)101 人以上
(C)161 人以上
(D)201 人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3243
統計:A(37),B(48),C(10),D(275),E(0)
用户評論
【DD】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合計招收幼兒總數六十人以下者,得以特約或兼任方式置護理人員;六十一人至二百人者,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二百零一人以上者,應置專任護理人員一人以上。但國民中、小學附設之幼兒園,其校內已置有專任護理人員者,得免再置護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