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貸款50萬元予乙,並約定週年利率15%,借款期限1年。清償期屆至後,乙遲未還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改依20%週年利率向乙請求支付遲延利息
(B)甲僅得請求乙返還原借款及乙在借用期間所生但尚未支付之利息
(C)就乙遲未給付予甲之利息,乙無須再支付遲延利息
(D)若乙準備償還而攜款赴甲住處,途中遭劫,乙之返還義務隨之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4361
統計:A(29),B(317),C(217),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分割、清償、消費借貸 年利率 (477+205)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第 233 條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對於利息,無須支付遲延利息。前二項情形,債權人證明有其他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

Vincent Feng】評論

我認為這題應該是3F說的第233條

Allen Lai】評論

第 231 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Weis】評論

B選項錯在,甲另外可以請求乙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