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Long Gao】評論
有一些家長會要求教師嚴格管教子女,「不聽話就打、考不好就打」,甚至簽署「打罵家長同意書」,但法律設置法定代理人的原意旨在保護子女,對於放棄保護子女法益的契約承諾,顯然是違反法律目的應屬無效。而教師體罰學生成傷時,一般法官都會以傷害罪論處,無法以家長簽署的「護身符」為依據來主張阻卻違法而免罰。
【Heng Chi Liao】評論
家長要求幼稚園教師盡量管教幼童,甚至簽署「同意教師管教(或體罰)承諾書」,並不符合以上五種阻卻違法是由,所以答案是(B)無法成為法律上的阻卻違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