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有子女乙丙丁戊四人。丙有子女丙 1 丙 2 二人。戊有子女戊 1 戊 2 戊 3 三人。乙丙一同出遊遇難,甲聽聞噩耗悲痛猝逝,甲有遺產新臺幣(下同)3600 萬元。戊發現甲所留下遺囑中指定乙繼 承其中半數,戊動手塗改,隨即被丁發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得繼承 900 萬元
(B)戊得繼承 1800 萬元
(C)戊 2 得繼承 600 萬元
(D)丙 2 得繼承 6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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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鍾意菁】評論

依1138條,甲之繼承人為丁戊,蓋...

國考分母】評論

繼承人為:(丙1丙2)、丁、(戊1戊2戊3)(A)丁得繼承 900 萬元 1200 第1138條、第1144條 1200除以3份(B)戊得繼承 1800 萬元 不得繼承 因第1145條第1項第4款事由(C)戊 2 得繼承 600 萬元 400 因第1140條 戊的小孩均得繼承戊的應繼分(1200)(D)丙 2 得繼承 600 萬元 因第1140條 一樣繼承父的應繼分(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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