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關於遺產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民法第 1150 條所稱遺產管理之費用,具有共益之性質
(B)民法第 1150 條所稱遺產管理之費用,具有個別利益之性質
(C)遺產未分割前,得由繼承人互推一人管理之
(D)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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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仙仙】評論

第 1150 條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

國考分母】評論

因為都還沒分割 當然屬於共益(共同利益)

Star】評論

(A)(B)民法§1150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C)民法§1152(D)民法§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