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多少元計算,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A) 80 萬元
(B)123萬元
(C)120萬元
(D)依據單據核實扣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9265
統計:A(8),B(231),C(8),D(7),E(0)

用户評論

fightingG】評論

103年不是已經改了嗎?

乘風遠颺】評論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304651180號公告一、遺產稅(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元以下部分。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三)扣除額: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二、贈與稅  免稅額:每年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