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為承諾,該承諾之效力如何?
(A)該承諾之意思表示無效
(B)該承諾視為新要約
(C)該承諾效力未定
(D)承諾人得撤回該承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8956
統計:A(19),B(863),C(36),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種買賣---試驗買賣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 遲到之承諾,除前條情形外,視為新要約。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用戶】黃依依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