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為承諾,該承諾之效力如何?
(A)該承諾之意思表示無效
(B)該承諾視為新要約
(C)該承諾效力未定
(D)承諾人得撤回該承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8956
統計:A(19),B(863),C(36),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種買賣---試驗買賣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 遲到之承諾,除前條情形外,視為新要約。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