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6.以我國憲法對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關於本案的說法何者「錯誤」?
(A)新聞自由、個人之隱私、人格權、以及行動自由權皆受憲法保障,為避免新聞自由侵害他人權利行使,必要時仍應受限
(B)記者跟拍只要不造成對方反感或沒有對方的反對,並無法律問題
(C)公眾人物享有的隱私權較一般人小,但仍有隱私權,媒體跟追經當事人拒絕後,在逾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的程度下而仍執意為之,警方可依據《社維法》裁罰
(D)基於憲法本文第22條的精神,只要不違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者,其權利應受到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18),C(4),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