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日本學者認為就國家法律明示或暗示之事項,如無法律之明確授權,地方不得制定條例,此種理論稱為下列何者?
(A)法律明確理論
(B)法律空白理論
(C)法律先占理論
(D)法律創造理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2581
統計:A(129),B(26),C(213),D(4),E(0)

用户評論

感謝阿,已脫坑】評論

節錄 蓋「法律先佔理論」原係主張:地方自治團體就國家法律已明示或默示先佔之事項,如無法律之明確授權,即不得對此類事項另行制定自治條例以為規範。惟該理論上強調若「國家法律空白」時,尚可分成如下兩種情形再作判斷:  (一)地方自治條例如就國家法律空白之事項予以規定,尚不生牴觸尚位階法律之問題;  (二)就國家法律已規制之事項而言,若地方自治條例之制定將妨礙該法律之執行者,仍有構成抵觸之嫌。除非該地方自治條例之制定係基於與國家法律之同一目的,再就相同之對象為更嚴格之管制時,並未逾越上下限的規制範圍,就此而言,仍應無牴觸之問題。  詳言之,依上開日本「法律先占理論」之見解,係強調:...

黃淑華】評論

簡單的說,法律已規定的事項,若沒有授權給地方自治條例,那麼地方自治條例就不能制定。換句話說,規定事項已經被法律先佔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