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g-Ting Ch】評論
1.帶球跑、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踢球、擋球或以拳擊球均屬「違例」簡單歸納:違例-違反籃球的玩法。犯規-不合法的身體接觸,規則中是寫"侵人犯規"就比較明確。技術犯規-不合乎運動家精神的行為、言語。
【陳松逸】評論
試圖延遲或阻止未持球的對手,使無法到達場內的理想位置時,即為掩護犯規試圖延遲或阻止未持球的對手,這應該是指防守方的犯規吧那應該是拉人啊,怎麼會是掩護掩護不是進攻方才有的嗎?
【莫忘初衷】評論
原本題目:7. 於籃球比賽中,下列敍述何者正確?1.帶球跑、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踼球、擋球或以拳擊球均屬「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