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有關行政訴訟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稅務行政訴訟,僅得由會計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則不可擔任訴訟代理人
(B)專利行政訴訟,得由專利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C)行政訴訟除有其他規定外,原則上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D)臺北市政府為行政訴訟當事人時,得委任臺北市政府法制局專任人員為訴訟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697
統計:A(23),B(2),C(3),D(5),E(0)

用户評論

唐唐】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49 條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但每一當事人委任之訴訟代理人不得逾 三人。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C)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 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B)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D)四、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自然人時,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原告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人員辦理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委任前項之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者,應得審判長許可。 第二項之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審判長許其為本案訴訟行為者,視為已有 前項之許可。 前二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 。 訴訟代理人委任複代理人者,不得逾一人。前四項之規定,於複代理人適用之。

Dennis Wu】評論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專利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這性質不一樣

炎殺黑龍波-感謝摩友已上榜】評論

行政訴訟法49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但每一當事人委任之訴訟代理人不得逾 三人。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 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 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 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