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 算之多少比例?
(A)百分之三.五
(B)百分之四
(C)百分之四.五
(D)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8372
統計:A(48),B(14),C(128),D(762),E(0)

用户評論

【用戶】詹詹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名  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第 3 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二點五。

【用戶】黃小芳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到底是22.5還是21.5?

【用戶】AMY

【年級】

【評論內容】前三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