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伊斯】評論
分享我個人背誦方式勞工 = 老奸 老奸 老奸(監理委員會 )
【Alicece Chen】評論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第 4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67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3 項、第 68 條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 67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5 款、第 2 項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勞工保險基金投資及運用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轄;其他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8 條、第 65 條之 5 第 1 項、第 2 項、第 67 條第 1 項序文、第 68 條所列屬「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Eder Tpc】評論
16 全民健康保險關於保險人核定案件之爭議,依法應設置何組織?(A)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B)全民健康保險申訴委員會(C)全民健康保險調解委員會(D)全民健康保險訴願委員會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依據8F所說,現在答案要改成勞動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