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in0609】評論
D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為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特別法。不抵觸母法的情況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優先適用,不適用公務人員陞遷法
【岩田光夫】評論
警察職務之遴任權限,劃分如左:一、警監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報請行政院遴任。二、警正、警佐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
【骨頭】評論
任用警監、警正:由總統任官;警佐:內政部任官遴任警監:內政部、行政院;警正、警佐:內政部、直轄市
【阿答力】評論
遴任也就是經挑選出來的人擔任的意思 (白話就是指派) 遴任最常見於里長遴選鄰長警監等於縣市的局長 所以由內政部、行政院指派其他 由內政部、直轄市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