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5 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不用顧及到雙方家庭 
(B)婚姻自主是由兩人之外的第三人所安排 
(C)婚姻安排是現代社會中最常見的方法 
(D)現代的擇偶過程,很多是介於婚姻自主與婚姻安排之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4459
統計:A(0),B(2),C(15),D(426),E(0)

用户評論

【用戶】Jack W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婚姻安排"的意思是類似"相親"這種嗎?

【用戶】Answer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婚姻安排指結婚的對象由當事者以外的第三者決定,而第三者通常是父母或家族長輩。最常見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父母先劃定擇偶的範圍,然後透過媒人的穿針引線,完成配對的使命。這種擇偶方式雖然相當強調家族的利益,但並不表示父母不關心子女的幸福,只是他們在衡量各項擇偶條件時,較不注重當事人的心理或情感需求。也有的婚姻安排是由父母一手安排的,例如「指腹為婚」。但是,根據我國「兒童福利法」(第26條)的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兒童婚嫁,所以指腹為婚在現代社會是不違法律所接受的擇偶方式。自由選擇指的是結婚的對象由結婚當事者自行決定。它的發展方式大多起於男女雙方互相吸引,進而發展出親善的關係,如果順利的話,則進入戀愛階段,最後戀愛成功,結為夫妻。由於,擇偶乃是社會互動之一,地理的鄰近性、個人條件以及「婚姻市場」的結構都會影響擇偶的範圍,減少個人的自由度。因此,自由擇偶並非完全按照當事人的主觀意願而不受任何客觀環境的限制,只是受到外在因素干預的程度較低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