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縣(市)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等自治事項之具體規定,其法源基礎為何?
(A)教育基本法
(B)國民教育法
(C)終身學習法
(D)地方制度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65181
統計:A(117),B(53),C(22),D(167),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簡禾鈺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縣(市)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等自治事項之具體規定,其法源基礎----)地方制度法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有關「縣(市)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等自治事項之具體規定,其法源基礎為何?(A)教育基本法(B)國民教育法(C)社會教育法(D)地方制度法修改成為有關「縣(市)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等自治事項之具體規定,其法源基礎為何?(A)教育基本法(B)國民教育法(C)終身學習法(D)地方制度法

【用戶】李佩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 19 條 下列各款為縣 (市) 自治事項;四、關於教育文化及體育事項如下: (一) 縣 (市) 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 (二) 縣 (市) 藝文活動。 (三) 縣 (市) 體育活動。 (四) 縣 (市) 文化資產保存。 (五) 縣 (市) 禮儀民俗及文獻。 (六) 縣 (市) 社會教育、體育與文化機構之設置、營運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