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phi Phi】評論
課程督學之人數a.各縣(市)國中小校數在125校以下者,得設置課程督學一人。b.各縣(市)國中小校數在126~250校者,得設置課程督學二人。c.各縣(市)國中小校數在251校以上者,得設置課程督學三人法規應該只能硬記 沒有為什麼可言 唉~ :(
【Winnie Li】評論
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