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當缺課達一定節數時該科以0分計算,此時受教主體可依何權提請處理?
(A)平等權
(B)參與權
(C)上課權
(D)救濟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3812
統計:A(161),B(391),C(254),D(1823),E(0)

用户評論

Wqrwr Wtrt】評論

都缺課了還要救濟什麼= =

賴正興】評論

為什麼是救濟權?

잘생긴부단장】評論

不懂+1

Gi gogo】評論

權利之救濟-以學生懲戒制度為例   過去我國在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的宰制下,認為學生遭受學校開除、退學等懲處時,不能提起法律救濟。由於學生的權利在遭受不法侵害時,欠缺救濟的管道,造成學生在教育過程中幾乎沒有基本權利可言。此一情況直到司法院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公布後,學生教育基本權遭受侵害的救濟機會才獲得確認,該解釋指出:「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份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司法院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