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2 若 A 公司不服許可中之附款,提起行政訴訟而有暫時性權利保護之必要時,應為下列何者之聲請?
(A)假執行
(B)假扣押
(C)假處分
(D)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4535
統計:A(61),B(68),C(888),D(19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行政法訂正

用户評論

Sharon Wei】評論

假處分也是定暫時狀態,沒錯但是假處分不等於停止執行簡單說一個是已經發生要他停止<停止執行-不服許可中之附款一個是沒有發生要他暫時發生<假處分 例如請求請求給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債權人不聲請法院命為假扣押,而聲請法院為假處分,定以"某種方法扶養的暫時狀態",又假處分執行所保全者,乃是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

Ain't no suns】評論

為什麼是停止執行?是因為機關已經許可它做成行政處分了?所以已經算是處分進行中了?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應該是指讓"3個月"的計算先暫停,否則如果邊打訴訟,邊達到3個月了,結果A公司沒達到協議內容,就白忙一場了。可能是這樣吧?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依題意知,A 公司不服許可中之附款,提起撤銷訴訟,意指已作出行政處分,應為停止原處分之執行,以作為暫時性權利保護。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已作出行政處分,應為停止原處分之執行,以作為暫時性權利保護

rainingdaywa】評論

只要已有行政處分-->就是用停止執行沒有行政處分才會用-->假處分或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