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下列何者為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每三個月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項目?
(A)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
(B)大眾捷運系統狀況
(C)大眾捷運系統營業盈虧
(D)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9326
統計:A(631),B(49),C(34),D(117),E(0)

用户評論

【用戶】Leo Hu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好像不應該是這樣,不管是不是BOT都是要遵照法律規定

【用戶】Vivia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35條(營運情況之報備)【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51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不定期視察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必要時得檢閱文件帳冊;辦理有缺失者,應即督導改正。

【用戶】Ken Li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不管是不是BOT還是公民營的捷運公司,都是要依法行政,而依照大捷法政府單位不會直接參與營運,所以才必須另外成立捷運公司負責營運,所以基本上在捷運系統這一部分都是經營與管理是分開的。營運單位也才需要定期回報營運狀況給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