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依大眾捷運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於年度終了後,應將運輸情形、營業盈虧、系統狀況,以及下列哪個事項,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行銷計畫
(B)服務指標
(C)行車規章
(D)改進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7563
統計:A(18),B(24),C(24),D(648),E(0)

用户評論

【用戶】Vivia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35條(營運情況之報備)【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51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不定期視察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必要時得檢閱文件帳冊;辦理有缺失者,應即督導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