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70826】評論
三十七、汽車機件損壞,須招商修理時,其手續如下:(一)車輛管理人員,根據駕駛人填寫之汽車請修單,報請事務單位主管核辦。(二)事務管理單位主管,對於汽車損壞情形,經查明屬實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三)選擇汽車修理廠商時,應以合法登記之汽車修理廠為對象。(四)審核估價單所開工料時,應與原報修理單核對有無錯誤,並比較市面價格後,再行決定。(五)已決定交商修理者,應詳列修換項目及施修規格,其維修費用達公告金額五十分之一時,應派員監修。
【historyking p】評論
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