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刑法規定,得為「易科罰金」之條件為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多久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A)三個月
(B)五個月
(C)六個月
(D)十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8365
統計:A(91),B(18),C(881),D(13),E(0)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易科罰金:   1.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2.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符合以上二條件,而法院於判決書主文漏未諭知時,被告及檢察官均可向法院聲請裁定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

cena82316】評論

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唐唐】評論

12 下列關於刑法上「易科罰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人所犯之罪,必須為最重本刑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B)行為人應受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C)以新臺幣 5 千元折算有期徒刑或拘役 1 日 (D)行為人繳納易科罰金後,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