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某公務員甲經其機關核予記1大過處分,請問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其若擬提出救濟應循何種程序提出?
(A)申訴、再申訴
(B)復審
(C)訴願
(D)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5849
統計:A(39),B(10),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77條 (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於前項之管理措施或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二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