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丙未經許可,擅自於自家頂樓新建狗屋,臺北市政府發函予丙,認定該狗屋無法補辦建造執照,屬實質違建,命丙於 3 日內拆除。丙於 3 日後並未拆除,市政府得採取那些行政執行之方法?丙主張附近之鐵皮屋均未拆除,市政府命其拆除狗屋違反平等原則,請問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0673
統計:A(428),B(25),C(2618),D(257),E(1)

用户評論

全職考生】評論

創製權指人民為辦一項事業而要求政府立法保障規範之權複決權則是人民要求政府修改或廢除法律之權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

Vicente Hong】評論

答案應為 創制權  誤植!

Aimee Kung】評論

原本題目:29.公民以法定人數的簽署,有提出法案並議決為法律之權利,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為:(A)複決權(B)受益權(C)創製權(D)全民公投修改成為29.公民以法定人數的簽署,有提出法案並議決為法律之權利,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為:(A)複決權(B)受益權(C)創制權(D)全民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