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行潦川流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困難0.201117
統計:A(47),B(12),C(5),D(37),E(176)

用户評論

Yan】評論

第 21 條義務人或其他依法得管收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管收;其情形發生管收後者,行政執行處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一、因管收而其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三、現罹疾病,恐因管收而不能治療者。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A,D

xxxOlivia】評論

胎五產二 不得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