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教師法規定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成員中,未兼行政教師人數不得少於總額之多少比例?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3953
書單:98中區
用户評論
【用戶】Shih Han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用戶】中川陽輔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兩個差在哪裡ㄚ?
【用戶】羅逸昇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一個是申訴,一個是評審
【用戶】黃 泰益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申評會之未兼行政---三分之二教評會之未兼行政---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