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 Han Chen】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中川陽輔】評論
請問兩個差在哪裡ㄚ?
【羅逸昇】評論
一個是申訴,一個是評審
【黃 泰益】評論
申評會之未兼行政---三分之二教評會之未兼行政---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