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ing Yeh】評論
資源班學生上課時數以不超過其普通班上課總時數的二分之一為原則
【邁向成功】評論
樓上的,不要故意誤導別人一樣是二分之一為原則,法規並未修正資源班學生上課時數以不超過普通班上課總時數的二分之一為原則如因授課實際需要,部分領域需與普通班教師交互支援授課時,節數應對等補足,且以不超過該資源班授課總節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
【helen41038】評論
謝謝幫解答D,但,說不定6F只是複製貼上後要改成正確答案卻忘記改而已啊XD 為教育者要盡量以良善角度來解釋 :) 再重一點頂多說「要記得寫成正確答案,否則容易不小心誤導」就可以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