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敘寫行為目標教學時所強調的要素,下列何者為非?
(A)教學的主體—教師
(B)具體的行為—描述說寫讀做等之具體行為
(C)學習後的結果—學習之後所獲致的具體行為改變
(D)標準—用以評量達成目標或成功的具體標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389
統計:A(6992),B(143),C(265),D(16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學目標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一、定義:是指用具體明確、可觀察、可測量的學生行為所敘寫的目標。二、敘寫方法:包括五個要項:對象、行為、結果、情境、標準。 Ex:1.學生能分辨出花園中五種以上的草本植物。 2.學生能寫出第三課生字中百分之九十的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