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其適用法規之方法,下列何者為是?
(A)優先適用各該其他法律之規定
(B)優先適用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
(C)由徵收機關擇一決定
(D)由徵收機關與被徵收人擇一議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7834
統計:A(9),B(197),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love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