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ea7985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準用本法之對象)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佈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任人員。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42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 (A)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占法定機關編制職缺參加訓練之人員 (B)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任用之人員 (C)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D)國立大學教授
【用戶】Go for i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政務人員為中華民國的一種公職人員,包括兩種:隨政黨進退之人員,即學理上之政務官。-政務官憲法或法律定有任期及任命程序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民選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