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02條 (主席)裁判之評議,以審判長為主席。
法院組織法 第88條 (審判長之指揮權)審判長於法庭之開閉及審理訴訟,有指揮之權。
法院組織法 第89條 (審判長之秩序維持權)法庭開庭時,審判長有維持秩序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