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桂懷】評論
(A)具「形式意義」的警察,意指具有正式組織編制、有法律授權之警察機關(B)本法之警察職權為具體條列式措施(C)警察職權行使法係屬於行為法,無組織法性質(D)包括相當職務以上長官
【sanji791030】評論
組織法上的警察
【寫了再說】評論
補充A 廣義警察又稱實質.功能.學理.作用法狹義警察又稱形式上.組織法.實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