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Hsu】評論
名 稱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88 年 12 月 30 日 第 二 章 經營 第 3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於開始營業前,依左列項目,訂定服務指標,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一、安全:事故率、犯罪率、傷亡率。二、快速:班距、速率、延滯時間、準點率。三、舒適:加減速變化率、平均承載率、通風度、溫度、噪音。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 ...
【鄭業翰】評論
就如同二樓所PO,考法條內容而已,選項(D)加減速變化率是歸在舒適裡,而不是快速
【瑄】評論
訂定【快速】之服務指標報核
【Shuchien Hsu】評論
快速:速率、延滯時間、準點率舒適:加減速變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