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評論
評鑑之項目分:出版特性、課程目標、學習內容、內容組織、教學實施和輔助措施六大項。出版特性和輔助措施兩項各以不超過10%為限,其他四大項目分別各佔15%~25%,由各領域研究小組視各項目之重要性及各領域課程的性質向評鑑使用者提供建議,唯評鑑者得酌予調整。(一) 出版特性:指作為出版品的教科用書之物理屬性,如教科書的版面設計、圖文搭配、文句組織、紙張品質、字體大小、色彩視覺和堅固程度等。 (二)課程目標:指教科書及其相關附屬材料所呈現用以實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目標的程度或特性。本項目一般指標包括:1、能實踐課程綱要能力指標。2、目標來源具備合理性。3、具體、明確。4、兼顧認知、情意和技能等層面目標...
【Rafael2018已上榜】評論
(一)物理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