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 Chen】評論
D選項應該是學校不會主動調查,要先有人申請調查或檢舉,學校有受理之後,才會於三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E選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五項,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 、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Mago Yeh】評論
謝謝Annie Chen老師詳細的解說D我了解了那E的意思是指加害者必須是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而受害者要是學校的學生嗎?還使只要加害或受害一方為學校的人士就可以呢?
【李名哲】評論
如果受害者是學校的教職員工(非學生),1.加害者是學校的校長(雇主),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2.加害者是學校的教職員工或校外人士(非校內學生),則按照《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刑法》申訴。3.加害者是學校的學生......基本上要發生機會不大,要申訴得過也有難度,但這有前例。申訴則按《性別平等教育法》。 簡單的說,《性別平等教育法》中規定,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事件,至少一方為學生,另一方為學校的教職員工。(法規並無指明受害者及加害者須為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