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下列何者並非民法規定之選項?
(A)依其章程之規定
(B)依總會之決議
(C)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D)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慈善機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7074
統計:A(258),B(331),C(578),D(34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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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努力】評論

民法第 44 條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章程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但以公益為目的之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如無前項法律或章程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時,其賸餘財產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我是小安】評論

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章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但以公益為目的之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如無前項法律或章程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時,其賸餘財產歸屬於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