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子洛(106初等已考上,】評論
根據104年修法,政務人員適用:免除職務、撤職、減免退金、減俸、罰款、申誡六項。建議D選項改成記過。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4.政務官適用下列那一種懲戒處分?(A)撤職 (B)休職 (C)降級 (D)減俸修改成為24.政務官適用下列那一種懲戒處分?(A)撤職 (B)休職 (C)降級 (D)記過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懲戒處分之種類)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