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Hu】評論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至於其他人的繼承順位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所以此題是以配偶乙與父母丙 丁一起繼承 配偶可分得總額的二分之一 父與母各得四分之一
【何昌儒】評論
父母不在了才換兄弟姊妹
【王惠姍】評論
應繼分*參考網址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370
【winny】評論
背(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兇(兄弟姊妹)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