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丙為某知名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因執行其職務致使其所代表之公司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應受處罰, 請依下列選項,回答丙是否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A)丙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但有一般過失,仍應受罰
(B)丙無故意也無重大過失,故不應受罰
(C)不論丙有無故意或過失,都不用受罰
(D)不論丙有無故意或過失,都要受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9495
統計:A(391),B(709),C(53),D(390),E(0)

用户評論

【用戶】Sadie Kan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第15條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如對該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盡其防止義務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依前二項並受同一規定處罰之罰鍰,不得逾新臺幣一百萬元。但其所得之利益逾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得於其所得利益之範圍內裁處之。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樓上看仔細哦 - 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B)為反面解釋=丙無故意也無重大過失,故不應受罰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行政罰併罰(限罰鍰)條件 同 國賠法代位求償條件 == 故意或重大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