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錢姿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稚)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參考資料這是新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 參考資料可是又有一個幼兒園輔導計畫
【用戶】叉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03 學年度 幼兒園輔導計畫1.入班觀察時間以上午為宜。2.每園全年輔導次數至少八次,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四十 小時。3.各次 輔導應均衡分配於全學年度 (當年八月至次年七月) 之間執行,原則上每個月以安排一次為宜。4.輔導人員若更動輔導日期,請園方清楚呈現於報告之中 即可,需通報教育局與教育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