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一 一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解析:本題答案是 B.。甲喝令自己養的狗咬傷乙,造成乙受傷是甲的狗,但狗不構成刑法上的行為主體,因此,甲利用狗當工具傷害乙,甲就是行為主體,故選B.甲為傷害行為人。
【用戶】rockywen1985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間接正犯:1.催眠
【用戶】Ma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27 老李於公園散步遛狗時,巧遇仇家小張,乃藉機放狗咬傷小張,請問老李屬於傷害罪之: (A)教唆犯(B)幫助犯(C)直接正犯(D)間接正犯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2 年 - 102年 初等考試 (其他類科)#9421
【用戶】Jamie Jia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利用動物只成立直接正犯,利用人才能成立間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