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yeh(我已上榜大家】評論
因定期給付或定期收益涉訟,以權利存續期間之收入總數為準;期間未確定時,應推定其存續期間。但其期間超過十年者,以十年計算
【Angela Lin】評論
第77條之10
【snoopy75smb】評論
(A)以十年計算(O:例外)(B)以權利存續期間之租金總額(X;原則)(C)以二十年計算(X)(D)以原告主張之收益為準(X)民事訴訟法 第 77-10 條 (定期給付涉訟其價額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