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隸屬於司法院
【lioliou】評論
像有但書的條文體題目只給前段實在很不好答如D(行訴法253條1項)
【Daria】評論
第 253 條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行言詞辯論:一、法律關係複雜或法律見解紛歧,有以言詞辯明之必要。 二、涉及專門知識或特殊經驗法則,有以言詞說明之必要。三、涉及公益或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重大,有行言詞辯論之必要。言詞辯論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為之。
【937 Joy】評論
筆記一下 :)最高行政法院:隸屬司法院 並設立在中央政府所在地採法律審 以法官五人合議 書面審理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