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 Wei】評論
法律文字中之「比照」即準用又可稱為「間接適用」係法律明文規定,某些情形適用其他法律,此種準用的規定模式可避免重複規定,此種規定之標的係作為大前提的法規範間接適用於另一種法律事實。法律用語除「準用」外,亦常有「……亦同」。例如行政訴訟法第136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有關「舉證責任」之規定,於行政訴訟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