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甲 54 年 6 月 30 日出生,自 77 年 3 月 1 日起即受僱於乙證券公司迄 105 年 12 月底仍在職,甲選擇適用舊制退休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又證券業及期貨業自 87 年 3 月 1 日起始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
(A)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不能算入工作年資,所以甲還不能自請退休
(B)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所以甲可以自請退休,退休金合計 44 個基數
(C)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但是甲還不滿 55 歲,所以甲還不能自請退休
(D)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但是不算入勞動基準法所定退休金年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2947
統計:A(9),B(79),C(114),D(156),E(0)

用户評論

小企鵝】評論

勞基法第84-2

】評論

(A)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不能算入工作年資,所以甲還不能自請退休 == 應/可(B)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所以甲可以自請退休,退休金合計 44 個基數 == 73/7/30 勞基法公布, 但證券業及期貨業自 87 年 3 月 1 日起始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 所以10年工作年資不納入退休金計算, 勞基法退休金年資僅採計18年10月=基數 33.83333333(C)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但是甲還不滿 55 歲,所以甲還不能自請退休 ==工作年資28年10月25年 可退休(勞基法第53條第2款)  /  工作15年才要滿55歲(D)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年資應該算入工作年資,但是不算入勞動基準法所定退休金年資

小銀】評論

甲的年齡:105-54=51(實歲)根據勞基法84-2條,甲的工作年資從開始工作時起算:105-77=28(28年10個月)甲可以適用勞基法來計算退休金的年資,只能算他的行業被納入勞基法之後的:105-87=18(18年10個月)根據勞基法53條,甲工作年資超過25年,可以自請退休了。根據勞基法55條,年資的前15年,每年可得2個基數,所以是15X2=30個基數;超過15年的年資,每年可得1個基數,滿半年的話也算一年,(18-15+1)X1=4個基數。所以甲總共有34個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