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zo Ku】評論
第 24 條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女時,權利人得聲請警察機關限期命義務人交付,屆期未交付者,命交付未成年子女之保護令得為強制執行名義,由權利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並暫免徵收執行費。
【Aimee Kung】評論
聲請警察機關命義務人限期交付→屆期未交付者,此保護令得作為強制執行名義→